黎智英獲保釋 梁振英質問若潛逃是否法官負責?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12/24 18:02

最後更新: 2020/12/24 19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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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智英獲准保釋,但不得受訪,亦須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使用社交媒體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,還押20日後,昨日獲准保釋。全國政協副主席、前特首梁振英形容,黎智英潛逃機會極高,質問若其潛逃,准許其保釋的法官是否要負責?

由昨日開始,梁振英多次在社交媒體貼文,評論黎智英獲准保釋事件,他認為,黎智英只有離開香港,才可以繼續在「國際戰線」攻擊中國,因此判斷其潛逃機會極高,又指流亡英國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人,「潛逃前的謊言和潛逃後的大言不慚,所有法官都要引以為戒。」今日下午又再貼文指,法官扣起黎智英護照,說明法官判定他有循合法途徑出境後「流亡」、打「國際線」的可能。

梁振英認為黎智英潛逃機會極高。

黎智英昨日雖獲准保釋,但須遵從多項保釋條件,除了1千萬擔保金;亦不得與任何外國官員接觸;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訪問;不可發布任何公開言論或文章;不得使用任何社交媒體,包括但不限於Twitter;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;除了到警署報到或上庭應訊外,24小時不得離開住所等。

行政會議成員、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亦在社交平台評論事件。他形容,是次判決定下的保釋條件是「前所未有的嚴謹」,而這正正突顯了法庭盡量保持中立、中肯之努力,沒有被外界政治情緒所影響,亦已把潛逃和再犯風險減至最低。他相信,判決會為港區國安法在保釋申請上,定下新的標準門檻。

他又指,尊重律政司上訴的想法,但認為法庭的判決無可厚非。他解釋,在「一國兩制」下,特區的制度不可能、亦不應該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可保釋,「這實與我們的無罪假設原則背道而馳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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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傅流螢